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1834     * 贴子主题:超范围网售艾滋病检测试纸 青岛海昌医疗器械被处罚

帅哥:阿根



积分:210
注册:2006-08-25
沟通:
Post By:2024/4/12 13:59:48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海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处罚决定书《青北市监处罚〔2024〕79号》显示,2024年1月11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举报线索称青岛海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在美团平台上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现场未发现6840体外诊断试剂,执法人员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公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一项。当事人涉嫌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16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架销售艾滋病检测试纸,线下未进行销售,该产品属于6840体外诊断试剂,超出了当事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上述产品于2023年8月9日购进于北京亿家老小科技有限公司,进货数量40盒,进货单价12.5元/盒,售出11盒,售价28元/盒。当事人于2024年1月8日将剩余的29盒退回了北京亿家老小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向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上述产品的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和采购退货单。 2024年1月30日,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侯文轩到开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了询问调查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青岛海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4月7日。(信网记者)

[img]/tp/2024/0412/1359457287.jpg[/img]

(来源: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047 second(s)